近日
阿里一男子“耍小聪明”
在酒驾被举报后
竟然当场再次喝酒
以为能逃脱处罚?
那么
事实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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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阿里交警接到群众举报:在某路段发现有人酒后驾车。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被举报驾驶人周某满身酒味。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举报人称,在没有举报之前,被举报人已经是满身酒气。
经过调查,最终,周某承认当天开车出门前,在家吃饭时喝了酒,之后驾车途中受酒精影响与举报人发生口角。周某被人举报后怕被交警处罚,故意再次喝酒,企图制造假象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被民警识破了。
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测试结果为115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目前,周某醉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调查,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相关法律
201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公安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第六条就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应当认定为醉酒。
遇到酒驾检测当场喝酒有什么后果?
遇到酒驾检测时当场喝酒,不仅无法逃避酒驾的惩罚,反而还可能影响检测和认定:
首先,继续喝酒,血液里的酒精含量就会变得更高。
按照国家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里面的规定,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
所以,遇到酒驾时当着警察的面喝酒,不仅不能逃避处罚,还很有可能从饮酒后驾车变成醉酒后驾车。
其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遇到检查时当场喝酒、撒泼打滚等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终审丨张琼喻
初审丨黄慧英
编辑丨周凯妮
来源丨阿里交警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