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为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我院2025年人才招聘公告如下 :
一、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员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员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3、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正常承担工作任务;
7、年龄以报名时间为准;
8、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2、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学生;
3、正处于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国民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
4、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及专业条件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件
1《喀什地区维吾尔医院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人才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流程及要求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27日至2月20日。(正常工作日)
(二)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一人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地点:喀什西域大道180号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小二楼组织人事科办公室。
3、岗位报名人数需满足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要求。
4、报名所需材料
(1)《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报名表)(附件2)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1式2份(贴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另需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色背景证件照片2张;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各1份;
(5)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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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所需的所有材料,由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发布的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现场对应聘人员的相关材料、申报资格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对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当场发笔试通知单。
2、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招聘工作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与报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资格。
3、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上院党委会研究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并在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三基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及《政治相关内容》,笔试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专业能力测试等,笔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答题,满分100分。
2、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及笔试通知单按通知的时间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5的要求进入面试。
(六)面试对通过笔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由本人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参加。
1、面试形式:面试采用提问回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岗位的理解及职业道德行为表现等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2、面试时间及顺序:通过打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应聘者按照制定的时间到考点集中按时参加面试,面试顺序在面试前抽签决定。
3、面试注意事项: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进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超过15分钟没有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应聘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4、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确定签字。
(七)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招聘人员出现综合成绩相同者,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综合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3、综合成绩在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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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列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时间、地点以打电话的方式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3、招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的取消资格。
4、体检不合格或者本人主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医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公示未通过而产生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十)办理手续对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做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应聘的,给予聘用。拟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三、有关待遇
1、本次招聘人员均属于聘用人员。
2、工资待遇按照《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绩效奖金待遇按照《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绩效奖金发放管理办法》执行。
四、其他
1、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联系 人:
何孝桃、 麦丽旦·麦麦提吐逊联系电话:0998-2582596
2、招聘监督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8-2582492(仅接受监督反馈,不接受报名咨询)。
3、招聘人员应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通畅,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电话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无人接听等原因联系不上,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招聘人员应注意报名、资格审查截止时间,超过时限不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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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喀什地区维吾尔医院医院2024年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岗位表2025.1.27.xls
附件2:2025年喀什地区维吾尔医院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报名表2025.1.27.doc
附件3:2025年喀什地区维吾尔医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2025.1.2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