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密医疗保障网撑起群众“健康伞”

政务   2024-11-27 08:48   陕西  

  医疗保障工作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铜川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机制的意见》落地实施,历史性解决了我市长期以来实行的“双基数”缴费政策和无最低缴费年限问题;在全省率先出台《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有效推进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翻阅我市医保的“民生账单”,一个个暖心变化,记录着我市不断提升的医保“获得感”和群众持续上涨的幸福指数。2024年以来,市医保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和省医保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年度目标任务,持续推进医保领域各项重点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改革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近年来,市医保局聚焦建机制、补短板,不断巩固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努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截至9月底,全市基本医保参保703048人,参保率达99.72%。扎实推进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低保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参保资助标准较上年提高至10个百分点,三年来,我市共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108933人,资助金额1315万元,稳步提高了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
制定出台了《铜川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将参保职工门诊就医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同时,完善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将慢特病病种由31种扩大至51种,使原来未纳入慢特病的20种慢特病患者用药负担大幅减轻。2024年,全市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13.64万人次,基金报销总额8348万元。在全省率先出台《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完成医保基金信用监管评价系统建模,有效推进医保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开展医保基金使用年度报告工作,全市982家定点医药机构报告基金使用情况,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基金使用主体意识,规范基金使用行为。出台了《铜川市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完成新一届社会监督员聘任。积极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制定出台《医疗保障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项目工作方案》《中医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将中医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同步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及时将中药饮片、中成药、中医适宜技术、院内制剂及“互联网+”诊疗服务等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积极探索多元化的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选择4家公立中医医院从今年7月起开展哮病、消渴病等14种中医优势病种正式付费改革。
持续用情用力,为民服务展现“新作为”。市医保局不断提升经办服务质效,扎实推进医保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新版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不断提升基层经办服务能力,实现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一张清单管到底”。在全市推广手工零星报销初审“四看”做法,以业务流程优化促进服务效率提升。建立健全全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网络,将经办业务由区县延伸到镇村。全市建成镇(街道)医保服务站41个,村(社区)医保服务室430个,专兼职从事经办人员667人,18项高频医保服务事项下沉至镇村办理,全面打通医保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加强医药服务管理。推进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落地实施,同步调整特殊药品范围,使我市医保涵盖1335种西药、1323种中成药、430种谈判药等3088种药品。持续深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稳步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强化数据赋能医保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三电子两支付”功能模块建设,全市三级医疗机构全面应用移动支付,13家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47家定点零售药店应用电子处方流转,两定机构“电子医保码”全流程应用实现全覆盖。
市医保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履行政治责任,全面准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以实际行动抓好各项改革任务,为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信息来源:铜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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