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电梯 大民生 执前调解化纠纷

时事   2025-01-04 20:06   湖北  






近日,洪湖市人民法院在一起涉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执行案件中,充分运用执前督促机制,联合政法委、住建局、电力公司、社区开展执前调解工作,通过暖心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效的促进邻里和谐,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的温暖。




案情由来



自实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改造居住环境以来,洪湖市多个小区已享受了这项惠民政策。但电梯加装之路往往并非一帆风顺,高低层住户之间,易因获益不均,产生矛盾。洪湖市某电力小区13户住户一致同意加装电梯,并委托了某物业公司负责电梯加装等事宜,且获得了相关部门的批准。然在电梯施工过程中1楼2住户认为小区配套设施未完成,加装电梯后对一楼生活造成较大影响,拒绝加装电梯,由此导致工程停工。经多次沟通无果后,13户住户遂起诉至洪湖法院,要求判令1楼2住户不得妨碍电梯施工。经洪湖法院审理后判决一楼2住户4人不得阻挠电梯的施工安装。




执行过程



判决生效后,因对于小区沉降井的改造、进水管污水管的改建等事宜均未得到处理,一楼的住户情绪激动地表示不解决小区配套设施工程,坚决不允许电梯施工。申请执行人数位老人多次前往法院执行局要求立案强制执行。考虑到双方矛盾尖锐,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多为同事,高龄老人也多,本案又是邻里纠纷,若直接立案采取执行措施,可能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极易引发不良事件的发生。为此,洪湖法院审慎立案,先期将案件导入执行督促机制,由执行局局长牵头,组织专班成立执前督促小组,将案情及时向市委政法委汇报,在市委政法委的主持下,多次会同住建局、电力公司、社区等部门召开执前调解座谈会,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协调和督促各部门解决被执行人的诉求。


经过多次协调磋商,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相关部门将被申请人反映的基础设施予以修缮和改建,完善了小区的配套设施。目前不仅电梯已经顺利地进行安装,小区基础设施的修缮也已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修缮事宜将陆续进行,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将焕然一新。


电梯顺利施工后,全体业主向洪湖法院送来“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锦旗的赞语,承载的是当事人对洪湖法院执行工作的肯定,更是洪湖法院执行工作全面贯彻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写照。




    执前督促既实质性化解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又从源头上减少了执行案件,节约司法资源。下一步,洪湖法院将继续推进执前督促工作实质化运行,坚持执前研判、精准施策,持续释放执源治理潜能,融入多元、非诉的社会治理力量,实现司法为民的新担当。


消防安全小贴士

电器安全需牢记,燃气管线定期查

危险火源要远离,危险火源要远离

生命通道保通畅,老人儿童多关爱

消防器材常备齐,逃生自救需掌握





来   源:洪湖市人民法院

编   辑:彭林枫

编   审:吴   琪   陈筱茜

监   制:李友华

总监制:黄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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