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编剧王雨铭通过个人社交账户公布,四年前自己起诉网剧《隐秘的角落》出品方未署名编剧名称一案现已胜诉。
11月15日下午,网剧《隐秘的角落》官方微博分享了一张图片声明,声明中写道霍尔果斯万年影业于2018年11月19日与王雨铭、杨涵签署网络剧《坏小孩》(后更名为《隐秘的角落》)编剧协议,2019年1月31日双方因故未能继续合作,后该项目片尾字幕“特别鸣谢”处列有杨涵、王雨铭。《隐秘的角落》播出后王雨铭、杨涵认为该剧未经许可使用其剧本,未将其在剧中署名编剧,故诉至法院,经过一审、二审,生效判决认为该剧前三集使用了王雨铭、杨涵剧本前三集的工作成果,应将王雨铭、杨涵署名为前三集编剧,现根据判决结果向两位编剧致歉。
对于这一致歉,评论区的网友并不买账,“作为影视爱好者、真诚喜爱此剧的剧粉,对贵剧这种不尊重劳动者,不给付出劳动的编剧署名,法院判了才阴阳怪气回应的行为,表示极度失望。你们甚至不肯打《致歉声明》四个字,是有多傲慢。”
记者在爱奇艺平台观看了当前《隐秘的角落》第一集,发现片头的编剧署名中没有王雨铭、杨涵的名字,在片尾的字幕条内出现了“本集编剧 王雨铭、杨涵”的字样。对此,王雨铭解释为“法院判了,被告横竖不愿意把我们加到片头。给法官的理由是,改片头动画有无法克服的技术难度;以及改片头要二次送审,怕总局不给过。”
《隐秘的角落》编剧署名问题四年前曾引起过一波讨论。2020年8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官微发文透露,因认为《隐秘的角落》摄制单位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公司)及出品公司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奇艺公司)使用自己的独创内容构成侵权,王先生和杨女士二人以侵害作品署名权为由,将霍尔果斯万年影业有限公司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在涉案电视剧及官方信息处(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剧片头、片尾、海报、豆瓣网、时光网、百度百科等页面)将原告署名为编剧;赔礼道歉并在官方微博账号、爱奇艺网显著位置发表更正编剧署名声明,赔偿维权费用8万元。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2019年1月31日双方终止合作时曾明确表示最终播出的网剧所用剧本不会使用原告的工作成果。2020年6月,原告在被告二爱奇艺公司的爱奇艺平台上观看其出品的网剧《隐秘的角落》时发观,该网剧中大量桥段、台词、人物塑造、运镜等内容使用了此前向被告一霍尔果斯公司提供的属于原告的独创内容,原告认为该剧播出时并未将原告署名为编剧,严重侵犯了原告的署名权。
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发文后,《隐秘的角落》导演辛爽、编剧潘依然和孙浩洋、剧本策划胡坤以及万年影业先后发声否认侵权,辛爽斥责这是一次炒作,并表示“不打嘴架,相信法律”。辛爽发文表示,在项目期间,编剧团队只有剧本策划胡坤、编剧潘依然、编剧孙浩洋,编剧陈骥,都已署名,其中人物上最大的变化是原作“丁浩”替换成现在的“严良”,此部分思路由编剧孙浩洋提供。剧本策划胡坤则表示,这部剧是他们整个主创团队吵出来的,起诉的两位编剧他根本就不认识。对此,15日王雨铭回应并将整起事件总结为“打工人受欺负、职场被熟人坑的老故事”,他们与后续项目工作人员没有接触过在行业内很正常,原导演、编剧团队都推出后,后来署名的编剧、导演才进,他们怎么操作自己并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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