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县气候变冷、气温逐渐下降,已进入冬季,难以保证砼及砂浆强度,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决定从2024年11月4日起全县所有建筑工程停止施工,望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落实执行。若有特殊原因必须进行冬季施工的工程,施工企业必须编制冬季施工方案,方案由建设、监理单位审批后于11月6日前报同德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施工。若达不到冬季施工要求,严禁继续施工。届时,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将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施工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确保冬季停工期间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有效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就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建筑工地停工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并做为记录备查。停工期间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工地安全,要求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准备工作和值班记录。若遇恶劣天气,按照要求采取应急措施。
2、排除脚手架、起重设备、深基坑、高支模和工地实地围挡、临时板房等事故隐患;对深基坑、脚手架、起重设备、临边、洞口等进行防护加固;塔吊等起重设备要进行全面锁闭和维护保养。
3、加强对留守24小时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同时做好防火、防触电、防食物及煤烟中毒、规范使用石油液化气等工作,项目无关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4、施工现场各种建筑材料、周转材料按平面图布置集中堆放,码放整齐、放稳固,并对易起尘物料和已开挖裸露面用防尘网100%遮盖。
5、根据建筑工地实名制管理要求,所有在《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系统》开展实名制考勤的项目,在停工时严格按照要求在企业端提交相关暂停施工申请,报州、县两级质监站审批。以免造成施工企业信用扣分。
6、各项目参建单位要对停工期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值班值宿人员要加强停工现场周边的巡视,发现问题要立即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建设单位及监理企业监督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地垃圾及污水处理措施,在停工期间必须做到建筑垃圾有专人看守并专业处理,杜绝发生建筑垃圾焚烧及污水外溢等情况。特此通知!
来源: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