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接收工作原则
(一)
坚持科学选拔、品德为先原则。
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和方法,坚持“按需推荐、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尤其注重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对品德不合格的学生实行一票否决制,确保遴选质量。
(二)
坚持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
坚持全面考查、客观评价、
突出重点原则。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二、组织与领导
(一)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领导、协调和决策机构。
(二)
学院成立推免接收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为组长、负责研究生教学及其他相关工作的党政领导、学位点(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辅导员)等为成员。
三、接收专业与名额
我院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专业详见专业目录。每年接收校内、校外推免生的总名额一般不超过当年教育部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人数由各学院在学校限定的比例基础上,根据推免生生源情况自定。
四、修业年限与学费标准
(一)
修业年限
新闻传播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
(二)
收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其中全日制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年。
五、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在校期间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三)获得经教育部审批具有推免权的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最终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四)所报硕士研究生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各招生学院可根据自身专业需要提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他要求。
六、接收程序
(一)
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我校的报考志愿,具体时间请以“推免服务系统”为准。
(二)
接收并确认我校复试通知
学院根据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称“研招网”)考生的报考情况,对考生进行审核,审核材料为前置学历的学习情况,包括本科教务部门提供的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英语四六级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科研项目(包括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校级以上的获奖证书、社会实践成果(如公开发表的新闻、艺术作品、调研报告等),提交的社会实践作品不可超过3件,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后将审核材料的PDF文件提交至邮箱xwyz11658@126.com。审核结束后将审核结果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招办负责为审核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并确认我校的复试通知,逾期未回复者视为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二)
复试
我校推免生招生复试工作重点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专业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查,专业学位研究生要尤为突出对实践技能的考核,并按照该复试工作细则严格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
拟定于2024年10月12日前完成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工作安排由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通知,请各位同学密切关注海南师范大学新闻传播与影视学院官方网站,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开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至招生学院,所有资格审查在复试前完成,审查未通过者不得进行复试:
(1)本人学生证、有效身份证。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大学期间获奖证书或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其他可体现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4)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附件2)。
(5)各招生学院提出的其他要求材料。
3.复试形式:
原则上采用线上面试形式进行,具体复试形式由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特征以及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面试内容包括:
(1)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考核
每位考生综合能力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考生既往学业表现和各种潜在的能力素质。重点考查考生的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察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
由各专业命制面试试题,建立面试试题库,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并涵括《专业目录》中已公布的复试科目内容,通过随机抽取试题、现场问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及潜在能力素质。对专业学位考生重点考查其职业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和口语水平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等。主考教师须由精通外语的教师担任,进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在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面试时进行。
复试成绩=专业能力与综合素质考核*80%+外语听说能力和口语水平考核*20%
4.复试管理要求:
学院应当按照有关远程复试的要求,加强复试秩序管理,合理布设复试场所,严格对复试工作人员身份与通讯设备做好管理,确保复试工作各环节严谨、规范、有序。
考生须自觉遵守相关法律和考试纪律、复试规则,诚信复试,不违纪、不作弊,确保在参考科目全部考生考试结束前不以任何形式泄露与传播试题。保证复试过程不录音录像录屏,不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内容。保证复试过程中不传谣、不造谣、不信谣。
(四)
录取
1.学院推免接收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成绩,按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学院,由研招办负责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并根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的网上确认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2.研究生学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学院上报海南省考试局审批同意并报教育部备案后,正式获得我校的拟录取资格。
3.拟录取的推免生在硕士研究生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及受到处分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在录取检查中对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拟录取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接收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录取或取消其录取资格。
(1)未参加复试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2025年入学报到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3)未按要求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
(4)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5)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6)提供虚假信息、申请资格不符以及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一经查出,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7)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五)
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阶段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提供近3个月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扫描为1个PDF文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hsyzb@hainn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推免生体检报告+姓名+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审核。
七、其他事项
(一)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二)住宿
我校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用根据入学时培养学院所在校区不同,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
(三)各学院教职工中,当年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师或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和报备制度,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文件的补充说明》(海师研函〔2023〕108号)文件要求,须自觉上报并回避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违者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可选择参加统考报名。
(五)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八、咨询、申诉渠道
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898-65893907
65501163
海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办公室:
0898-658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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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年融媒体中心
编辑|熊君敏
责编|熊君敏 安琪尔
审校|蔡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