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关于2024秋季学期校外培训致全城区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文摘   2024-09-06 17:34   广西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兴宁区“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教育培训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的感谢!目前正处 2024秋季学期开学之际,是培训机构招生宣传高峰期,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将孩子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目标,着眼于培养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尊重孩子的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切勿盲从攀比,随意或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加重孩子心理和生理负担。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做到“四看一签”:一看办学资质,在机构办学场所内是否悬挂有办学许可证(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核意见书)、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资质证件。具体的机构信息可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或“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查询。二看教师资质,从事校外培训的教师必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资质能力证明,并按规定在办学场所、网站显著位置以及校外培训家长端 APP 公示。三看培训范围,培训机构开展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审批、登记的许可范围之内。四看收费公示,培训机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合同范本等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请家长注意,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 3 个月或 60 个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 5000 元。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培训前,家长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 年修订版),对培训内容、质量承诺、培训期限、收费金额、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要逐项逐条审阅确认。要妥善保管好合同,以作为维权凭据。



三、规范培训缴费流程

根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收费管理的要求,家长应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 进行网上购课,培训费用将按监管流程存入监管账户,可以有效地杜绝“退费难”“卷款跑路”等困扰家长的难题。



四、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 30 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 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 21 点。请家长们不要盲目听信培训效果宣传以及社会传言,不到以教育咨询、教育科技、文化交流、校外托管等名义举办培训但无培训资质的经营主体参加培训辅导,坚决远离无资质培训机构;不到小区居民楼、地下室、车库等场所参加培训活动,自觉拒绝非法办学;不参与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进行的“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和“地下”违规培训;不参加在职教师开设的校外辅导班,自觉抵制有偿补课行为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行为,请及时向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欢迎学生家长通过广西“双减随手拍”群众便捷投诉举报平台(网址:sjjc.myclub2.com)进行反馈。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南宁市兴宁区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0771-3290952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0771-3290200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0771-3305905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0771-3305905


来源: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编辑 | 罗   慧

一审 | 殷维娟

二审 | 韦达娅

三审 |张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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