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卡

政务   2024-11-11 21:27   湖南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推动营商环境不断迈上新台阶,全力护航“制造立市、文旅兴城”发展战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卡。

衡阳市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卡


一、严禁对市场主体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二、严禁随意延长审批时限,让市场主体和群众“多头找、反复跑”;

三、严禁涉企政务服务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不得对企业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四、严禁向企业强制或暗示推销指定产品,不得与中介机构相互勾结存在利益输送,搞垄断服务、指定服务;

五、严禁无法定事由对企业实施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六、严禁未经赋“码”入企进行检查(突击检查方式除外),无法定事由不得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陪同;

七、严禁在应急管理执法、行政处罚中滥用行政权力,不得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

八、严禁领导干部违法干预行政执法,不得滥用自由裁量权,过罚不相当;

九、严禁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

十、严禁对行政相对人故意刁难和打击报复。

欢迎企业、广大群众加强监督,对于以上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我们对举报人信息、举报内容等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方式: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应急管理局纪检监察组0734--8869066

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科0734--8869109

邮箱:hysyj8869036@163.com




来   源:衡阳市应急管理局

责   编:陈佳威

审   核:周运动

三   审:陈荣林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请拨打1235012345举报;跨县市区、涉中央驻衡和省市属企业的,可拨打0734-8869036电话举报。查证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最高奖励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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