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李某仓被处理通报!

民生   2024-11-24 19:28   山西  
2024年11月10日10时46分许,李某仓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至运文线42公里处,被我大队虞乡中队查处,经查验:1、李某仓驾驶电动三轮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李某仓驾驶电动三轮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一款。对其开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来源:永济交警
我爱运城
第一时间播报运城大事 小事 新鲜事儿!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