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高处作业人员在未系安全带或采取其他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规冒险开展高处拆除作业,在移动过程中身体失衡俯身坠落至地面,致受伤死亡。
主要教训:企业贯彻落实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到位,对危险作业活动未认真进行检查,未监督高处作业人员按规则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基层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对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违规冒险进行高处作业,造成事故发生。
编辑/王静
审核/褚琦 鲍露
终审/陶大勇
声明: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活力元宝山”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