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古城商业文化旅游博览园 1 号楼酒吧街101、102、103商业房产

文摘   2025-01-06 18:02   宁夏  


宁夏盛世开元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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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简介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月15日10时至2025年1月16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西夏古城商业文化旅游博览园 1 号楼酒吧街101、102、103商业房产,建筑面积835.7平方米。

评估价:12453601元

起拍价:10585560.85元

保证金:1000000元

增价幅度: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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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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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说明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4年12月14日9时起至2025年1月12日9时接受咨询(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过户等相关政策及税费情况,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1、拍卖成交后内部结构以国家相关管理机关出具的勘测定截图和测量报告为准,买受人需要恢复原房屋结构的,恢复工作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恢复房屋结构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承担。2、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评估价含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成交之日前,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原产权人全部承担。拍卖成交之日后,拍卖标的欠缴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交易双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应缴纳的所有税、费,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税费收取金额及核算标准请买受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须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城府分理处;账号:622840120709620276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退回原账户,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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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

张女士:19995279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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