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督促银行机构深入落实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政策

文摘   2024-10-12 17:37   吉林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4〕第11号),引导吉林省银行机构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9月30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印发《关于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工作有关要点》、《关于做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导银行机构发布有关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公告和问答口径。

《通知》要求吉林省银行机构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及时发布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公告和批量调整细则,同时,加强内部培训,提高服务水平,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确保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工作稳妥有序进展。
截至10月12日,吉林省全国性银行机构均发布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公告。目前,国有银行和部分股份制银行公布了批量调整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施细则,个人住房贷款利率高于LPR-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将统一调整至LPR-30BP,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将于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利率。吉林省主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也已发布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公告,具体实施细则正抓紧拟定,预计10月14日发布。

下一步,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将加强与吉林省各市(州)政府、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吉林监管局、省级自律机制的沟通协调,建立存量房贷利率调整监测机制,整理推送吉林省银行机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操作细则及客户问答,协助广大房贷借款人做好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切实提升金融服务人民群众质效。


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
传递政策信息,发布履职动态,普及金融知识,服务社会公众。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