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记者从省新闻办召开的海南省孤困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海南已建成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9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18个,实现全省市(县)、乡镇(街道)全覆盖。
持续提高孤困儿童保障水平
据海南省民政厅厅长曾锋介绍,近年来,海南推动建立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与低保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以来先后4次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集中养育、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2002元、1540元。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提高至770元(城市)、750元(农村)。今年以来,全省累计发放孤困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及一次性生活补贴9000余万元。
为及时救助孤困儿童,省民政厅等部门建立孤困儿童保障主动发现机制,定期对全省未成年人有关数据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将比对信息推动至各村(居)入户核查,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今年以来,全省新增孤困儿童151名。
在加强对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障方面,省民政厅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行动、政策进村(居)活动、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等,每半年对留守儿童情况进行排查,明确包保责任人,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每月通过面对面、点对点的方式对其学习和生活情况进行了解帮助。今年以来,共走访帮扶农村留守儿童3.4万人次。
海南全额资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普通门诊费用予以救助,对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门诊慢特病和住院费用进行救助。
针对机构孤儿成年后回归社会,海南建立长效机制,对符合社会化安置的成年孤儿,帮助其解决就业、住房、户籍、社会保障等问题,并给予不少于3万元的一次性社会安置补贴,帮助孤儿融入社会,更好地实现个人发展。截至目前,符合社会安置的成年孤儿就业率、就学率均达到90%以上。
整合4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
近年来,海南健全孤困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网络,全省配备儿童督导员232名、儿童主任3280名,定期分级、分层组织轮训,着力打造高素质儿童福利保障工作队伍。
省民政厅联合有关部门对存在心理问题的孤困儿童进行分级分类关爱,畅通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与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等转介干预就医通道,为孤困儿童提供更加专业、便捷和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发掘培育“流动儿童·小菜苗”“留守儿童·守护童年”“心灵花园”等一批品牌项目,为流动儿童、留守儿童和孤困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关爱服务和更多支持帮助。
在优化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方面,海南将全省10家儿童福利机构整合为4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先后投入资金1.06亿元,推动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医疗、康复、教育和社会工作服务”一体化发展。将4家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列为孤残儿童康复服务定点机构,通过开展物理、语言、心理等方面的多项治疗,为孤残儿童提供专业化、精细化的康复救助服务。
4个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均与当地三甲医院签订保障协议,开通孤残儿童就医“绿色通道”,确保孤困儿童及时得到救治。通过院内办学、联合办学、送教上门等方式,为孤困儿童提供特殊教育服务,机构内儿童特殊教育实现全覆盖。
此外,海南持续强化孤残儿童护理员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共有65人获得孤残儿童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其中获得初级认定的42人、中级认定的16人,高级认定的7人,同比提高20%,孤残儿童的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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