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招生!巨鹿教育局最新提醒!

政务   2025-01-20 11:25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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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招生风险提醒


各位家长朋友:

近期,县教育局接到反映,一些个人、社会中介机构、培训机构在我县开展高中招生宣传,并组织正在上初三的学生进行测试,宣称可以提前被县外某私立高中录取,严重误导家长,扰乱了我县高中招生秩序。在此,县教育局提醒已在或正在我县违规开展招生宣传、招生考试的学校、机构,立刻终止违规招生行为。同时,为增强学生及家长对招生信息的辨别能力,特作如下提醒:

一、招生政策要清楚。河北省普通高中学校招生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基本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

二、虚假宣传勿相信。高中招生录取时间一般在每年7月1日前后,由各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所有宣称参加选拔考试、提前录取、内部关系办理入学和以提前定学校为名收取定金、保证金等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凡是违反招生规定招收的学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接续手续。请家长朋友们提高警惕,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三、违规行为严打击。按照省市招生文件规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参与招生的校外培训机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或者解除聘用关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对培训机构、社会人员利用中小学招生进行诈骗的,欢迎社会各界收集并留存有关证据,向县公安局、县教育局举报。


咨询和举报电话:

4326039(教育局教育股)

4326060(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


巨鹿县教育局

2025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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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巨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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