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挂牌成立,是市属国有企业淖尔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集团资产总额239.79亿元,净资产229.97亿元。几年来,农垦集团立足紧紧围绕土地资源做足做强产业融合发展的定位,坚持“五化同步”战略,推行“五农共建”模式,着力建设“农垦系统国有土地智慧化管控平台”,整建制推进农垦系统高标准农田“投建运”一体化实施,培育大企业、建设大基地、发展大产业。推动资源高效利用,推进企业稳步运营。
为保障公司高质量发展对人才需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的原则。
4.坚持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符合《岗位需求表》中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年限等要求。
(二)应聘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职业信誉好;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6.具有较强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有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从业经验和知识水平;
7.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在读及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研究生;报名时未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因违纪违法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开除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
8.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本次针对6个岗位计划招聘9人,具体岗位任职要求详见附件《巴彦淖尔市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和组织形式
本次招聘全程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所需提供材料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11月22日
报名需提供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并有意向应聘的人员,登录网站(http://wlexam.com:26678/bynrnk/)进行线上报名,报名时需填写考生个人信息并上传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相关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应聘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电子版,合成一个PDF文件;
3.最新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4.原用工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证明考生满足报考岗位工作年限要求)。
线上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00.
注意事项:
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或上传无效证件、资料缺项,视为报名无效。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不可重复提交资料。重复报考资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二)资格预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查筛选,审查通过确认后进入下一环节。
(三)笔试
笔试原则上开考比例不低于3:1.笔试参考人数低于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岗位招聘。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开考比例。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请见笔试准考证,11月23日开放笔试准考证打印,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工勤类岗位不进行笔试)
(四)面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遇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对该岗位进行递补,如无人递补则取消岗位招聘。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情请见面试准考证,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面试准考证开放打印后,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非工勤类岗位为半结构化面试,工勤类岗位为现场实操面试。
(五)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总成绩公告,非工勤类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工勤类岗位以面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用人单位有权调整招聘岗位和数量。
(二)被录用人员需服从用人单位的岗位分配调整,对不服从分配者,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人员需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如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参加测试、体检、报到等,则视同弃权,用人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用人单位可选择依次进行递补或终止对相关岗位的招聘。
(五)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用人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等事宜,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及资料,提醒应聘者谨防受骗造成损失。对于散播虚假信息扰乱招聘秩序者,将依据法律追究其责任。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六)为确保招考过程的公平性和公正性,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企业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七)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确定聘用者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六、纪律和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2.履职回避。用人单位和委托的第三方招聘机构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8-8612357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公告及附件请点击页底“阅读原文”查看
临河咨询热线:156484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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