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醉驾曝光,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鉴!

民生   2024-11-16 18:11   陕西  

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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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2024657116.08 mg/100ml  
2000


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预防因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现曝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警钟长鸣


2024年11月02日00时15分许,徐某某驾驶陕J1***7号大众牌小型普通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延安市宝塔区宝中路翠薇花园门前公路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延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经陕西延安瑞康法医司法鉴定所 陕瑞康司鉴【2024】毒鉴字第644号法医毒物司法鉴定意见书,检出某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71.51 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该案件已移送至宝塔区人民检察院。 

来源: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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