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按理说,入党时宣誓对党忠诚的他们,不该背离初心、忘却使命;
按理说,获得提拔晋升被委以重任的他们,不该以权谋私、贪图享乐;
按理说,接受过教育警示的他们,不该明知故犯、以身试法;
但行差踏错的人生没有那么多“按理”,一着不慎便成了悔之晚矣的那个“案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关于牢固树立以查办案件贯穿联通“三不腐”一体推进的工作理念,做深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让党员干部因敬畏而不敢、因制度而不能、因觉悟而不想,2022年3月29日起,“廉洁四川”网站、微信公众号推出《“案”理说》栏目,切实推动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警示。
敬请关注。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原副院长 熊殿辉
【案例】
熊殿辉,男,汉族,1969年7月生,四川泸县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卫生院院长,泸州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副院长等职务。2023年8月,接受泸州市纳溪区监委监察调查。
2024年2月,熊殿辉被开除公职。2024年7月,熊殿辉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40万元。
【案悔】
【案情】
【案说】
“欲而不知止,失其所以欲;有而不知足,失其所以有。”从一名深受患者喜爱的医生,一步步成长为医院副院长,面对组织和患者的信任,熊殿辉本应坚守从业初心和医德医风,但他却在权力和金钱的关口连连失守,人为物累,心为形役,最终身陷腐败泥潭而“病入膏肓”。
党员干部应时常躬身自省,始终对权力怀有平常之心、敬畏之意,面对诱惑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坚决不踩红线、不越底线,自觉拧紧拒腐防变的“总开关”,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这样,才会神清气爽、永葆“健康”。
——泸州市纳溪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