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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石油大亨林恩强和两名子女宣布破产。三人的破产令于本月19日生效,并于12月27日在政府宪报上发布。
今年9月份,林恩强和两名子女在同意支付近36亿美元(约47亿新元)给石油贸易公司兴隆贸易清盘人和最大债权人,以结束民事诉讼。他们当时表示不够资金支付所有金额,将申请破产。
由林恩强创办的兴隆贸易,在2010年至2020年期间,在期货和掉期交易中蒙受约8.08亿美元(约10.9亿新元)的损失,但这些亏损却通过虚报21亿美元(约28亿新元)利润的方式被掩盖。
林恩强被判坐牢17年半
林恩强在1963年创办的兴隆贸易是全球最大的燃油交易商之一,持有公司75%股份,他也是本地家喻户晓的石油大亨。
今年11月,82岁的新加坡石油大亨林恩强因指示员工伪造售油合约,从而骗取汇丰银行至少1亿1117万美元(约1亿5111万新元)贷款,被判处17年半监禁,要坐牢到100岁。
林恩强面临超过100项指控,涉案金额高达数十亿元。控方仅以其中三项涉及汇丰银行贷款的指控进行了审讯,法官在今年5月份判其罪名成立,并于昨日(11月18日)宣布判刑。
林恩强的辩护律师文达星表示将提起上诉,林恩强获准继续以400万新币保释在外,等待上诉。
控方在林恩强罪成后指出,这是新加坡最严重的欺骗案之一,罪行严重削弱了新加坡石油贸易业的信心,因此请求法官判处其20年监禁。
法官在判刑时指出,林恩强的罪行涉及金额巨大,可能会削弱公众对石油贸易业的信心。尽管他是预谋犯案的主犯,但考虑到他并非为一己私利而犯罪,最终判其17年半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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