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的遭遇:找到了满意的工作,三个月后转了长期合同,马上要去警察局续居留,一切看起来都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突然间,工作量加倍,上司打压,同事孤立,身心俱疲之下去办了自愿离职,原以为可以潇洒转身,一个月后却收到一张负数“割工单”…
这一切都源于一个小失误...
想说一千遍下面的话:要签字的合同要一个字一个字地看,涉及的法规要看原文以及解读…
你自己签的合同,白纸黑字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不去关心,只知道长期合同好,东打听西打听,道听途说,谁说的都觉得有理,唯独不去研究合同…
再遇到一个恶意HR,你拿自愿离职通知交给HR,本来就对你有气的HR发现你居然不知道你自己的离职通知45天后才生效,故意什么都不说,只告诉你交了电脑就可以离开,也不用交接…
然后你觉得不用交接更省事,然后你就走了…一个月后当你旅行归来,幻想最后一个月工资的TFR,各种未休假补偿,起码有一大笔钱…
你发现拿到的工资单挺长,该有的项目都有了…只是净工资怎么是负数?
然后你发现有一个扣款项目,辞职未履行提前45天通知的义务所以你的工资被雇主税后罚款45天工资。
一切合乎法律规定。故事完。
或许事情还会有转机,工会,劳动监察局,法院都开着门…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