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关于机票电子行程单报销的通知
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适应数字化时代的需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要求,公司决定即日起启用机票电子行程单的报销工作。
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即日起,凡涉及因公出差,所产生的搭乘飞机的费用,可使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行报销,发票样图见附件1。
2、员工所购机票所有行程结束后,可通过航空运输企业或代理企业的官网、移动客户端、服务电话等渠道取得电子行程单。员工开具电子行程单时候务必开具公司抬头及税号(公司抬头:二哥税税念有限公司,税号:222222222222222222),如果未开具公司抬头,请红冲后重新开具,否则一律不予报销,具体开具流程见附件2。
3、对于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旅客取得的原纸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以下简称纸质行程单)仍可报销入账,纸质行程单、电子行程单、其他发票三者之间不可重复开具。
4、飞机发票报销时间、报销标准等其他要求继续按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制度》执行。
特此通知!
A公司财务部
2024年11月10日
附件1: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附件2: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开具流程
以东方航空电子飞机票开具为例
1、点击东方航空APP,点击“服务大厅”,并点击“客票服务”中的“报销凭证”。
2、进入“报销凭证”页面,点击“数电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再输入购票证件号和票号等操作即可完成开具。
来源:二哥税税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