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长龙,男,驾驶证号:6321261980****041X,准驾车型:B2D,禁驾原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2024年9月14日19时许,驾驶员韩某驾驶青B7N***号车沿迎宾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循化县积石镇司法局路段处时,与停放在道路西侧停车位的马某的青B73***和马某君的青A2A***号车发生碰撞,造成无人员受伤,三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韩某不仅未报警而且选择了“逃之夭夭”。循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走访现场目击群众,调取现场周边监控等方式确定涉事驾驶员为韩某某。韩某到案后,对其在驾驶机动车时操作不当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报警且逃逸现场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韩某肇事逃逸、妨碍安全驾驶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罚款1600元驾驶证记9分的行政处罚。
▋来源:海东日报
▋编辑:魏君彦 审核:李光瑞
▋法律顾问:青海登来律师事务所 徐登来 13519721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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