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
一、单位职责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办事处)(以下简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专员办”)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监督内蒙古自治区所辖区域的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自然保护地保 护管理和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进出口管理等相关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监督所辖区域森林、草原、湿地、荒漠、陆生野 生动植物资源及其生态系统保护、开发利用以及林政管理;
(二)监督所辖区域保护发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 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
(三)监督所辖区域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管 理;
(四)协调配合所辖区域内相关机构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 理办公室核发野生动植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和非进出口野 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物种证明;
(五)协同有关机构开展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执法,对免税进口的野生动植物进行监督检查;
(六)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行政许可工作;
(七)监督重点国有林区地方各级林草主管部门、森工 企业的履职情况和森林防火相关工作等;
(八)承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权的重点国有林区森林 资源所有者职责有关管理工作;
(九)承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专员办设下列 7 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人事 劳资、机关财务、宣教培训、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等 职责。
(二)森林资源监管处。负责监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 作。承担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所有者职责有关管理工作。
(三)草原和荒漠监管处。负责监督草原和荒漠资源保 护管理工作。
(四)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监管处。负责监督国家公园等 各类自然保护地和湿地保护管理工作。
(五)案件督办和林政监管处。负责森林、草原、湿地、 荒漠、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等案件 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监督林政管理工作。
(六)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处。负责所辖区域濒危野生 动植物种进出口管理及履约执法工作。负责监督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
(七)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机关纪委 工作。负责机关工会、群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