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不息 曝光不止
耿马公安交警
现曝光10月8起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被逮捕的典型案例
希望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
切忌酒后开车
曝光台
01
2023年10月7日,刘某明醉酒(酒精含量:219.96mg/100ml)后驾驶云SPE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G323国道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K2974+500M被公安交警查获。刘某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02
2023年10月16日,艾某醉酒(酒精含量:215.12mg/100ml)后驾驶云SX4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孟定镇南目算大道情人湖路段100M处被公安交警查获。艾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03
2024年02月18日,李某兴醉酒(酒精含量:342.06mg/100ml)后驾驶云S76F**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在艾叶大道农民街路口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太某受轻微伤、云S76F**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李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04
2024年5月10日,刘某云醉酒(酒精含量:284.11mg/100ml)后驾驶云SDH9**普通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刘某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05
2023年03月06日,钱某东醉酒(酒精含量:246.16mg/100ml)后驾驶驾驶云SGU3**号小型轿车在孟定镇白马酒店路口时,其所驾车辆与杨某身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杨某身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钱某东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06
2024年07月04日,尚某吞醉酒(酒精含量:252mg/100ml)后驾驶驾驶云S5H4**普通二轮摩托车在G323国道瑞金—清水河(原瑞临线)2964KM+200M处时,被公安交警查获。尚某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07
2023年07月05日,杨某涛醉酒(酒精含量:191.92mg/100ml)后驾驶云S91U**号小型轿车在323国道K2973+800M处时,其所驾车辆跨越道路中心线与道路中间隔离栏相撞,造成隔离栏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杨某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08
2023年08月29日,余某龙醉酒(酒精含量:215.54mg/100ml)后驾驶云SKP2**号小型轿车在323国道K2974+600M(孟定镇红旗桥路段)处时,其所驾车辆与前方同向由李某海驾驶的云JHJ4**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停在行车道内)相撞,造成李某海受轻微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余某龙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后被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目前已被执行逮捕。
酒驾的危害
饮酒后易疲劳
视觉障碍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规定
饮酒后
驾驶机动车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
驾驶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六个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
饮酒后驾驶
营运机动车
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营运机动车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成本高,干杯需谨慎
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还将付出沉重的
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
(1) 饮酒驾驶机动车: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次扣除12分、罚款1000~2000元 。
(2) 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驶证、10日以下拘留、罚款1000~2000元。
(3) 醉酒驾驶机动车:约束至酒醒、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 饮酒、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禁驾。
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判断和操作能力、疲劳程度等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在视觉上,一般人在平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受到影响而缩小。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的能力。在触觉上,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较平时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在判断和操作能力上,饮酒后人在声、光等刺激下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在疲劳程度上,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也就是在“闭着眼睛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发生人身伤害,甚至可能天人永隔,给自己和家庭带来不可挽回的伤害。
酒驾的经济成本,可能让你分分钟倾家荡产:
●保险不赔。《保险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驾驶人酒后车祸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对受害人人身权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你追偿。这都需要你自己和家人承担,因为你的酒驾行为,造成家庭也跟着受牵连,得不偿失!
●巨额赔偿。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将加重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造成一人死亡的,要承担对死者家属的相关赔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职工因醉酒驾驶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有关工伤保障。
(1) 醉驾或二次酒驾,即使不发生事故也要面临最高10日拘留或最高6个月拘役的法律处罚。
(2) 醉驾或二次酒驾,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逃逸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醉酒驾驶机动车则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的危险驾驶罪。《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应当开除党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所以,如果因醉酒驾驶受到刑事处罚,依据上述规定就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需要注意的是,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也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终身,子女入党、上军警校,以及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很难通过政审。违法行为人是公职人员的,“饭碗”势必不保,付出的成本和代价更高。
因酒驾的事故后果影响深远,无数家庭的破碎,致伤后的家庭危害、致残后的家庭危害、死亡后的家庭危害,对社会和谐稳定造成影响。
“酒驾醉驾”将纳入个人信用记录,贷款、消费或受限制。公安机关将与市政府征信管理部门对接,及时转递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人信息及处罚数据,纳入个人信用记录,形成联合惩戒机制。
可能构成危险驾驶共同犯罪的行为
即使没有酒后开车的行为,也可能会构成危险驾驶的共同犯罪,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饮酒过程中,行为人明知驾驶员必须驾车出行,仍极力劝酒或胁迫、刺激其饮酒,且饮酒后不给其找代驾的行为。
▶行为人明知驾驶员饮酒,教唆、胁迫或命令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车辆所有人明知借车人已经醉酒且要求驾驶机动车时,仍将车辆出借给借用人的行为。
在党纪国法面前,所有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任何所谓“关系”“人脉”也没有容身之处。对广大党员、职工来说,就应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这根弦,千万别让酒精麻痹了理智。
来源:耿马自治县公安局
审核:政工办
来源:耿马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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