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规划执法中队开展日常巡查时发现,在学田路中段处一当事人正在搭建临时建筑。
经实地勘查,该当事人系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搭建临时建筑物(砖木结构),作养殖场所使用。执法人员对其进行调查询问、拍照取证后,告知其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及违建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和诸多不良影响,并现场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用典型案例进行剖析,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通过普法教育,该当事人意识到自身错误,愿意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将违法搭建的临时建筑物实施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在此,提醒所有建设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罗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依法实施处罚或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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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规划执法中队
编辑:周智会
审核:刘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