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夏、冬两季尖峰电价政策,取消冬季早尖峰时段(将每天4个小时下调为2个小时),调整夏季晚尖峰时长(将每天2个小时调整为3个小时),即:每年7至8月,14:00~15:00和19:30~21:30,执行夏季尖峰电价,同时将17:00~18:00从峰期调整为平期;
12月至次年1月,18:00~20:00,执行冬季尖峰电价,加大力度精准引导工业电力用户主动避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期间电力供需平稳。夏、冬两季尖峰电价保持不变,统一以峰段电价为基础,上浮20%。
来源 | 江苏省发改委网站
编辑 | 沈逸飞
一审 | 钱晶晶
二审 | 陈美林
终审 | 朱玉兰
声明 | 凡“东台融媒”原创稿件,转载或引用请注明来源及原作者,否则构成侵权!部分素材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