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市《关于恳请批复〈艾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青政呈〔2023〕9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艾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艾山风景名胜区是以火山地质景观为特色,集山水林田及道教文化为一体,可供观光游赏、休闲度假、科普教育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艾山风景名胜区包括艾山景区、东石景区和西石景区共3个景区,总面积11.23平方千米。自《总体规划》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
三、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实行三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0.33平方千米,二级保护区4.03平方千米,三级保护区6.87平方千米。重点保护石耳争奇、低光污染星空、祥云峡等自然景源,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四、严格控制风景区内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按照国家、省相关法规履行审批程序,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观、水体、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地形地貌。要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各类建设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五、确保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安全。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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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