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对象黄某因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2个月,于2022年10月在石楼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入矫之初,因不会在智能手机上进行人脸识别签到打卡,且因是外来定居人员,且不想增加儿子儿媳的负担,黄某在入矫初期十分不适应。司法所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手把手反复教黄某如何使用手机进行签到打卡,直至熟练地掌握签到打卡的方式,每天都准时地完成签到打卡。
此外,在矫正期间,黄某长期存在胃和皮肤的慢性疾病,对于黄某的皮肤问题,医生曾建议其转心理治疗科。经司法社工反馈,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针对性帮扶教育、耐心疏导黄某的心理压力。同时对黄某的正向改变加以关注和强化,持续对黄某的正向行为给予认可和鼓励,以促其积极转变。
在此后的社区矫正中,黄某实现了积极转变,能够严格遵守监督管理规定,每月积极参加教育学习活动,生活中遇到困难会主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沟通,点滴的社区矫正工作让他切实感受到司法所“暖心社矫”的温度,使其顺利期满解矫。
记者了解到,石楼司法所收下这份特别的“礼物”并寄语黄某:六十载春秋,是人生的新起点,愿您勇敢前行,岁岁平安。
石楼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继续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解决社区矫正对象工作、生活及心理等各方面困境,让社区矫正对象得到多方温暖和实效帮扶,有效消除社区矫正期间的隐性风险,达到感化内心、回归社会、奉献社会的矫正效果。
【记者 古晓彤】
【编辑 方珧】
图片、消息来源:石楼司法所
【类别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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