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周某与被告王某系好友关系,后因资金周转困难,王某分两次通过银行转账,向周某借款共计40000元,基于对王某的信任,周某并未要求王某出具借条。后因周某用钱向王某多次催要时,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周某遂将王某诉至法院。
鉴于该案权利义务清楚、争议不大,法官决定通过调解方式来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调解中,承办法官一方面劝导王某应珍惜多年的好友关系,对其在困难之际伸出援手应当心怀感激,另一方面又向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不归还周某借款将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按照约定将所有借款如数偿还给了周某。
传统的民事案件,大多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的“小事”,可看似简单的“小事”,却往往和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一枝一叶总关情,一丝一线皆民生”,礼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充分运用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推进诉源治理,用最高效、最节约成本的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真正解决群众身边的闹心事、愁心事、烦心事,努力把司法为民的好事、实事办到群众心坎儿上。
监制:张 锋
审核:夏天东
编辑:王 鸿
投稿信箱:27129161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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