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规范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要及时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规定要求传达至本单位在职、退职(退休)人员,并对照文件要求组织自查,同时加强人员教育、监督和管理,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杜绝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取酬等问题发生,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乡镇(街道)购买服务的通知(试行)》和《兴化市政府投资小额零星维修(护)工程管理细则》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预算编制工作,坚持“先有预算再实施”原则,规范财政资金支出管理,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和小额零星工程实施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全面提升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