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信息】荔波县甲良镇招聘1名专职民生监督员

文摘   2024-09-11 16:57   贵州  


根据《荔波县乡镇级专职民生监督员聘用和管理工作方案(试行)》(荔党办通字〔202283 号),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民生监督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设置
招聘专职民生监督员1名,由甲良镇纪委统一管理使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
(一)专职民生监督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户籍地为贵州荔波;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熟悉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45 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中职、中专);
7.非村(社区)干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聘用 
1.曾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纪、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911日—914日工作日期间。
报名地点:甲良镇人民政府三楼纪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854-3512570
2.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彩色一寸相片一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村支“两委”后备干部应由所在村党支部出具说明。
3.报考人员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名,不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
(二)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9月19日15:00—17:00
面试地点:荔波县甲良镇人民政府
(三)录用
根据招聘面试情况,应聘者与甲良镇党委达成意向后,填写《荔波县专职民生监督员聘用表》,提交相关资料报县纪委县监委备案,按照择优聘用原则公示一周后聘用。
五、专职民生监督员待遇
(一)工资标准
聘用符合条件的专职民生监督员,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签订劳动合同,在相应期限内发放工资。专职民生监督员工资报酬按照民生资金发放,并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 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保、住房公积金。专职民生监督员的工资由县纪委县监委按月统一发放。
(二)社会保险
符合条件的专职民生监督员,签订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在相应期限内,从专职民生监督员工资中代扣所招用人员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保、住房公积金,并缴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缴纳基数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3572068。
本简章由中共荔波县甲良镇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共荔波县甲良镇委员会
2024911  
附件如下:
甲良镇专职民生监督员招聘报名表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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