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件引发关注
目前仍未赔礼道歉
法院认定:被告人侵犯名誉权、肖像权
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
维权时被拉黑!被告一直未露面
小婷介绍
得到不少网友支持
小婷表示
网络谣言对人格利益的损害有几种类型?
侵害姓名权
侵害肖像权
侵害名誉权
网络谣言维权有哪些法律依据?
《刑法》
《网络安全法》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络谣言侵权维权的方式有哪些?
联系发布者删除侵权信息
被侵权人可通过采取在原帖文下留言、向发布账号私信、电话等方式,与发布侵权内容的网络账号持有人直接进行交涉,说明事实与相关法律依据,要求其删除信息,防止不当信息进一步传播。
向商业网站平台举报
商业网站平台承担着建立和维护良性互动的平台秩序、保护用户权益的责任义务。遭遇网络侵权时,应及时通过商业网站平台的投诉/举报渠道敦促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防止损害进一步扩大,迅速维护自身权益。目前,各大网络平台都开通了受害方投诉渠道及设立相关的投诉规则,且各平台受理投诉的渠道、方式、流程及要求虽不尽相同,但操作相对较为简单。
向互联网监管部门举报
1. 登录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网进行投诉举报,网址:https://www.12377.cn/
2. 下载安装“网络举报”客户端举报
3. 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博“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私信举报”
4. 关注举报中心官方微信公众帐号“国家网信办举报中心”,点击“一键举报”
5. 拨打12377举报热线举报
6. 发送邮件至邮箱jubao@12377.cn举报
诉讼或报警
互联网上过度宣扬、披露他人隐私,肆意猜疑,用语偏激甚至粗暴等行为,对公民的人身权益造成了侵害,若情节严重,可通过向公安机关报警、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手段进行维权。“重庆市互联网举报中心”特别提醒,发现自己被造谣、被侵权的信息之后,需要及时固定证据,通过下载、截图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在证据没有灭失之前,尽快对能够证明侵权结果的电子数据进行证据公证。
来源:学校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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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驻马店市委信访举报指南及举报方式
来信:共青团驻马店市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十二纪检监察组收);
来访: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十二纪检监察组(驻马店市工人文化宫410房间);
邮箱:zghjjjcz@163.com;
电话:0396-2696919
共青团驻马店市委信访举报指南及举报方式
来信:共青团驻马店市委(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十二纪检监察组收);
来访:驻马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十二纪检监察组(驻马店市工人文化宫410房间);
邮箱:zghjjjcz@163.com;
电话:0396-2696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