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红河县垤玛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

文摘   2024-12-23 19:50   云南  

关于举行《红河县垤玛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云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垤玛乡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红河县垤玛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规划质量,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举行《红河县垤玛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重大决策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红河县垤玛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草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5年1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21-26人,其中:

1.利害关系人代表13-15人,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居民代表、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代表。由年满18周岁在垤玛乡内居住的居民、法人(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各类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向垤玛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3人。由年满18周岁在垤玛乡内居住或工作的公民向垤玛乡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采取随机选取的方式产生。

3.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2-3人,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3人,法律工作者代表1-2人。由垤玛乡人民政府直接邀请或者委托有关组织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本次听证会听证旁听人名额为10人以内,可自愿报名或从未被选取的报名听证代表人中确定,或者由垤玛乡人民政府邀请参加。符合听证代表条件的人员也可以报名申请作为听证旁听人。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3日。

报名采用信函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见附件)。现场报名请到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二楼(自然资源所),报名信函寄至垤玛乡人民政府(垤玛乡垤玛正街,邮编:65441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联系电话,0873-4528001;网上报名请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hhxdmx@163.com。

五、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六、参会通知

垤玛乡人民政府核实和确定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名单后,将在红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听证旁听人等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将电话通知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参会,并按规定将有关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在参加听证会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请参加听证会人员所在单位积极支持该人员按时参加会议。

联系电话:0873-4528001。

特此公告。


附件: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申请表.docx



红河县垤玛乡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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