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晚间,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11月14日发出案号为(2024)粤0115执8571号的法院命令。根据该命令,由于本公司未能根据广州法院发出的执行通知书履行相关给付义务,广州法院对本公司及许家印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在高消费领域的非生活或工作必需消费行为。
中国恒大表示,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星期一)上午10时18分起暂停买卖,并将继续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天眼查显示,这已经是许家印第二次被限制高消费。今年3月18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恒大未在指定期间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对许家印下达了限制消费令。资料显示,许家印为中国恒大集团董事局主席。早在2023年9月,中国恒大在港交所公告,该公司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许家印因涉嫌违法犯罪,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今年5月,证监会已经依法对恒大地产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恒大地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41.75亿元,对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许家印进行顶格处罚,处以罚款4700万元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证监会认定,2019年至2020年期间,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的方式虚增收入及利润,致使在交易所市场公开发行债券存在欺诈发行,所披露的相关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同时,恒大地产还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等行为。8月,中国恒大清盘人公告称,中国恒大正在通过法律途径,向其执行董事许家印、前行政总裁夏海钧、前首席财务官潘大荣以及包括许家印配偶或前配偶丁玉梅在内共七名被告,追讨约60亿美元的股息及酬金。9月16日,香港高等法院开庭审理涉及许家印债务纠纷,法院批准出售恒大创始人许家印在香港的一处祥景楼房产,即许家印的“发迹屋”,以偿还部分债务。9月3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关于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交所称,依据《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深交所对当事人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许家印(中国恒大集团时任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夏海钧(中国恒大集团总裁)等作出处分决定。包括对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给予三年不接受提交的债券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或者挂牌转让申请文件的处分;对许家印、夏海钧给予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债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10月22日,中国恒大公告更新了许家印等高管的罚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