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幂,突发!

政务   2024-10-13 07:45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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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
人民法院公告网刊登一则公告称
被告陈某某先后在微博平台发布的
文字内容并附原告杨幂肖像照片
具有指向性、明显贬低
丑化了原告人格,系对原告的侮辱


法院判决被告陈某某公开道歉
并赔偿原告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保全费140元,共计1140元


公告显示
陈某某未履行致歉义务
杨幂申请强制执行


↑图源:人民法院公告网


值得一提的是
此前已有多位网民
因侵犯杨幂名誉权被起诉


2023年1月,根据人民法院报公告,一位杨幂的“黑粉”因侵犯杨幂名誉权一案登报致歉并表示已全部删除此前发布的侵权信息,今后绝不再侵犯杨幂的合法权利。


2024年7月,天眼查APP显示,杨幂与邱某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新增执行信息,邱某某成被执行人,执行标的8150元。该案件于今年3月开庭,4月审理终结。此前,杨幂方发布反黑维权进度,称将与律师密切关注动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杨幂,1986年9月12日出生于北京市,中国内地影视女演员、歌手、制片人。2009年,杨幂主演仙侠剧《仙剑奇侠传三》播出,使她成为了众多网络票选中最受欢迎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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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成都商报、人民法院公告网、新华网财经
编辑:侯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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