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颁发第一例自然保护地地役权证书

政务   2024-10-14 17:42   江西  


10月12日,婺源县副县长俞刚为婺源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公室颁发地役权证书,这也是我县颁发的第一例自然保护地地役权证书。

我县第一例地役权证书的颁发,标志着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迈开了坚实的一步,这也是我县深改探索的一项新举措,这本证书在全市乃至全省均为自然保护地地役权证书第一例。

婺源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为更好地保护蓝冠噪鹛和维护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提高湿地的科研和生态价值,积极地探索自然保护地地役权,在保护的同时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换。

月亮湾230.5亩的土地是蓝冠噪鹛的繁殖区域,对维护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饶河源国家湿地公园与秋口镇王村村委会商定,通过生态补偿的方式,让林农停止在该林地上耕作、放牧、养殖等不利于生态价值实现的经营活动。通过地役权的设定,让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好处,国家重要湿地的生态环境和蓝冠噪鹛繁殖栖息地得到更好的保护,湿地研学的价值也得到更大的提升。(供稿:婺源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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