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伊宁县医疗保障局解除1家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1、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县第二百八十三分店。
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等有关规定及医保服务协议约定内容,伊宁县医疗保障局解除1家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1、伊犁康之源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伊宁县第二百八十三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