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本周重要政策

政务   2024-12-07 22:01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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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安徽省实施方案》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两湖灌区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4淮河大桥收费站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安徽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01
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安徽省实施方案》
 12月4日上午,省长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审议《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加快崛起安徽省实施方案》。会议强调,要站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要紧扣“三基地一枢纽”战略定位,找准“国家所需”“安徽所长”结合点,扛稳粮食安全责任,推动建立新型能源体系,发展壮大现代装备和高技术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综合交通枢纽。要发挥多重国家发展战略叠加优势,建立更加紧密、更加顺畅工作机制,协同建设省际毗邻地区,把安徽打造成为链接长三角和中西部的市场枢纽。要加强区域发展战略相互衔接,深化产业链供应链协同联动,打造高能级市场化对接平台,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要素配置、生态环保等领域,推动全面深度合作,感召汇聚更多优质要素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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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宪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



02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徽省两湖灌区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
安徽省两湖灌区工程位于长江左岸菜子湖水系和白荡湖水系,是《安徽省现代水网建设规划》和《安徽省现代水网先导区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确立的新建大型灌区工程。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保障工程占地范围内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安徽省两湖灌区工程占地范围内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的通告》。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安徽省两湖灌区工程占地范围为停止新增建设项目并控制人口迁入区域(以下简称“控制区”)。控制区涉及:铜陵市枞阳县、郊区,安庆市桐城市,芜湖市无为市,共23个乡镇和1个农场,计147个村(社区)和4个农场分场。具体范围由工程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法人依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附图形式另行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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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h.gov.cn/public/1681/565377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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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104淮河大桥收费站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
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国道104淮河大桥收费站正式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国道104淮河大桥收费站收费期限定为20年,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39年11月27日止。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要坚持文明执勤和收费,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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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ah.gov.cn/public/1681/565377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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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安徽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12月5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从检测机构资质检测活动监督等方面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进行管理。根据《实施细则》,检测机构应取得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并在资质许可范围内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活动。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不得承担本细则规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实施细则》明确,检测机构与所检测建设工程相关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检测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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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出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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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编辑:夏雨晴

丨责编:祖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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