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倡导文明殡葬 共筑文明新风”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冬季气候寒冷干燥,加之冬至将至,祭祀用火增多,火灾易发多发。为深入推进移风易俗,营造文明、生态、节俭、绿色的殡葬风尚,减少因不文明祭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火灾事故,特发出如下倡议:
倡导厚养薄葬,弘扬孝老美德。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祭而丰不如养之厚。长辈在世时,尽孝心、守孝道,履行赡养义务,给予他们更多陪伴和关怀,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长辈离世后,积极践行厚养薄葬文明理念,提倡从简办丧,反对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厚葬示孝”陋习。
倡导节俭治丧,推进文明丧葬。积极转变传统观念,拥抱文明殡葬新理念,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红白理事会等制度规定,不在公共场所搭建灵棚,不大摆宴席,不追求奢华排场,鼓励简化丧葬流程,倡导节地生态安葬、绿色殡葬,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摒弃陈旧丧葬陋习,共同营造文明节俭新风尚。
倡导绿色祭扫,共筑生态家园。提倡文明健康、绿色低碳祭扫,鼓励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等低碳环保祭祀方式及网络祭祀新型祭祀方式祭奠,减少塑料等难以降解物质的使用,做到绿色祭扫,不污染环境、不影响他人。
倡导安全祭扫,确保平安祥和。合理安排祭祀时间,错峰祭扫,提倡文明行车,绿色出行,维护交通秩序。注重公共和个人安全,不携带易燃、易爆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自觉维护祭祀场所公共秩序,遵守有关防火规定,不在山头、林地、公墓内违规用火。
倡导模范带动,引领文明新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争做文明殡葬的引领者、践行者、监督者,带头遵守殡葬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带头落实殡葬改革相关规定要求,带头宣传政策法规和文明殡葬理念,切实以正确导向和实际行动引导带动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
文明殡葬,移风易俗,是全社会共同责任,让我们携手共进,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破除丧葬陋习,树立文明殡葬新风,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嵩明实践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共嵩明县委文明办
嵩明县民政局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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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苏应娜 陶晓艳
审核:雷霞|监制:朱忠元
发布:嵩明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