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公安交警成功破获一起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商家变造发票信息,为不符合11月1日后执行的新CCC认证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违法案件。
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以后,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在对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数据进行逐一复核时,发现有40条上传的发票资料异常,随即安排专人重点核查,发现新华区一家带牌销售网点存在涉嫌提供变造发票信息的违法行为。
11月18日,石家庄公安交警迅速调查取证,采取措施,及时固定证据。19日,新华交警大队对涉案人员采取传唤、留置措施,违法销售商家胡某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第1项之规定,对胡某采取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措施。
自2022年5月1日,在全市推出授权电动自行车销售点“带牌销售”举措以来,石家庄公安交警不断完善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监管功能。在原有电动自行车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增加登记挂牌预审核功能,制定完善“带牌销售”网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网点撤销其“带牌销售”资格,收回号牌和公示牌。但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有个别商家不惜铤而走险,试图利用变造的假发票,最终受到法律的严惩。
石家庄公安交警郑重提示:
一、消费者在“带牌销售”网点购置车辆时,一定要要求商家提供车辆合格证、发票的原件,并用手机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真伪,以免对自身利益造成侵害。
二、商家要诚信守法经营,切莫心存侥幸,违法销售不符合11月1日后执行的新CCC认证电动自行车或为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手续。
三、如在案件侦破过程中,发现消费者对商家违法办理登记上牌行为知晓并认可,消费者将受到连带处罚。欢迎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发现变造假发票、假合格证违规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行为,请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并向公安交管部门投诉举报。
投诉举报方式:交管语音服务热线0311-12123(每天8:00-17:30);局长热线:18103118100(此号仅接收短信,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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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本台消息
页面编辑: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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