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烟花爆竹又将成为节日庆祝的 “常客”,在享受烟花带来的欢乐和喜庆的同时,千万不能忽视其背后隐藏的消防安全隐患。1月份以来,从新区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户外火情报告中,经核查,有10起均是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
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提醒:烟花爆竹要在指定区域燃放,远离人群和易燃物,还应注意远离居民住宅、公共建筑、文物保护单位、林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记者:周达 综合 应急管理部 中国消防
◎编辑:康军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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