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从嘉会始依刘丨我会刘可亮参加全国《联律通则》学术会议引发关注

文摘   2024-09-13 15:22   湖南  

联 从 嘉 会 始 依 刘



——我会刘可亮参加

全国《联律通则》学术会议引发关注

 



99日至11日,全国《联律通则》学术会议在浙江仙居举行。会议的主题为“《联律通则》施行的实践及其深化”。湘潭市楹联家协会名誉副主席、学术委员会主任刘可亮应邀在会上发表题为《对联格律的对称学基础——论〈联律通则〉的改良》的论文,引起与会专家、学者的高度关注。

《联律通则》从2007年试行、2008年推行到2023年修订以来,持续引发广泛的争议,主流价值观始终无法提取“公约数”。刘可亮先生从不为联界所正视的“对称性破缺”入手,跳出对联、格律文体、文学的范畴,运用科学、哲学、美学的公认术语、方法和法则:对称性破缺、矛盾分析法、形式美法则等,为构筑对联形式理论体系犁出了新路。他在交流发言中重点从三个关键词切入,指出《联律通则》所依托的理论体系尚不完善:一是“对称性破缺”未纳入学术视野;二是“矛盾分析法”在学术上运用不当;三是“形式美法则”未纳入学术法度。唯有进行体系性重构,才能找准对联创作矛盾的平衡之道,并落实于规则,指导实践。

会议主持人、中国楹联学会名誉副会长、学术委员会名誉主任、《联律通则》修订的学术主持叶子彤评价说:刘可亮先生以对联本身“对仗”的本质特性为出发点,本着主体性与科学性统一、实证性与规范性统一的基本原则,从对称学的角度研究、探索对联文体的内在规律,可谓另辟蹊径,令人耳目一新。我以为,此举为对联格律理论的多元化研究提出了崭新的思路和理论支撑,作出了表率。

中国楹联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湖南省楹联家协会主席鲁晓川评价说:刘可亮先生在传统“对称律”基础上,对其对立之“破缺律”进行深入探讨,以此构建联论之双翼,而合于“统一律”,体系完备,发前人之未发!其研究系统而深入,值得敬佩!

与会学术专家尚佐文、曾小云等在论文交流时都引用其观点,认为这一新视角为解决长期困扰楹联学术界的一些问题拨开了迷雾。

据悉,刘可亮的论文《对联格律的对称学基础——论〈联律通则〉的改良》此前曾先后被《对联学术》杂志全文刊发,被《楹联博览》杂志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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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可亮参加仙居《联律通则》学术会议题联

刘可亮撰  张绪军书


 其一

万事贵逢人,诗出仙居频说项;

诸君属知己,联从嘉会始依刘。

注:

会议地点浙江省仙居县是唐代诗人项斯的家乡,留有“逢人说项”之典。

 

刘可亮撰  张绪军书


其二

辨中道之庸,合中庸之道;

释大成若缺,昭大缺若成。

注:

1、中道,本指佛教的传统思想。此处借用其“超越差别、圆融统一”的主张,来描述联界未能正视“破缺”且以为“以对称为轴心”的理论已圆融的情形。

2、合中庸之道。指出正视对联的对称性与对称性破缺,做到不偏不倚。

3、大成若缺。“大成若缺”出自《道德经》,意思是最完美的事物,好似有残缺一样。即人的视野中最对称的事物也有“对称性破缺”的不可观测量。

4、大缺若成。即对联的对称性深度破缺,只要依循形式美法则,也有其合理平衡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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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可亮在本次会议上的现场发言稿

 

《联律通则》所依托的理论体系尚不完善

——在中国楹联学会《联律通则》

学术会议上的发言

刘 可 亮

 

各位领导、各位老师:

上午好!很高兴能有机会在全国性平台与各位卓有成就的老师交流学习!

近十多年来,我于对联形式理论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撰写了三十余万字的《对偶破缺论》。本次提交的论文《对联格律的对称性基础》是书稿主要观点的浓缩,仍有两万余字。今年年初在与叶子彤、鲁晓川等老师交流时,得到了他们的肯定和重视,论文的标题也是由叶老师建议而改定。论文要表达的核心意思就是:联界的价值观还没有依循规律提取“公约数”,联律通则》所依托的理论体系尚不完善。必须先解决理论的圆融问题,才可能把《通则》制定到位。

这里,我围绕三个关键词向大家作个简要的介绍,请批评指正。

一.“对称性破缺”未纳入学术视野

我们研究一个事物,先得全面认识它。而联界对于对联的认识恰恰不全面。

对称性破缺可以狭义简单理解为对称元素的丧失。它是具有对称性的事物的基本性质之一。它既是科学界的术语,也是艺术界的术语。

于对联而言,大家在中宏观视野下都明白“理想中最对称的对联”是什么样子。那么,在此基础上的“对称元素的丧失”,就是对联在学术意义上的破缺。比如,平仄不对立,非小类对仗,以及通则中归纳的传统对法等等。

对联的对称性破缺尚未纳入学术视野,表现在:

1.处于被动感知层面:主动认识和研究尚未成为常态。学术著作没有关于对称性破缺的章节。

2.整体持抵制态度:形式理论体系以“对称性为轴心”,视破缺为美的制约因子,不喜欢它,总是想尽力压制它。我们制定《联通通则》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尽可能“压制其比例”,希望更多的创作严对。

3.远未上升到美学层面:于“对称性破缺”的美学价值的认识,还只有少数人有朦胧的瞻望。这也是对联尚未抵达美学层面的主因。

其他艺术门类,如建筑、雕塑、书法、美术、篆刻等在认识并实践“对称性破缺”的美学价值方面,已远远走在对联界的前面。

我这里只举一个例子说明一下。刚刚逝世的政道先生不但在科学层面与杨振宁先生揭示了“宇称不守恒”,还深刻地认识到了对称性破缺与艺术的关系。他的著作《对称与不对称》,我认为应当是对联学术界必须重点关注的基本读物。李政道先生曾多次开展“科学与艺术”为主题的相关活动。李可染、吴冠中先生与之多次沟通,并用画作《核子重如牛,对撞生新态》和《对称乎,未必,且看柳和影》等表达做物理的人想说的对称破缺在艺术上的体现。



  李政道先生还以明清之际中国几何山水画派的创始人弘仁的画作为例,来说明对称性破缺于美的极端重要性。左图是弘仁的原画。右图是截取左图的右半边完全镜像对称作出的画,它的美就逊色了不少。



李政道先生费这么多工夫,就是要告诉人们:对称性破缺是艺术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相比于对称性,破缺才是关键因素。

我们不能永远停留在认为书法“字写得越工整越好”的初级阶段。为了解释这个问题,我经常用画家画人脸来打比方。画家画一张正面的脸,肯定会保证它的对称性。但从艺术表现的角度来说,画家关注最多的是脸部各种细微的“对称性破缺”的有机搭配。如此才能表现出人物的个性。对联不也正是如此吗?每副对联的特色,本质上由破缺所赋予。

结论:对称性破缺理应纳入理论研究视野,对联形式理论才可能走向完善。

二.“矛盾分析法”在学术上运用不当

我们制定任何一个规则,目的都是为了化解矛盾,指导实践。不把所面临的矛盾搞清楚,不正确运用矛盾分析法,事情就办不好。

对联创作在形式层面的矛盾,概括起来:主要是“对称性”与“对称性破缺”的矛盾。

《联律通则》是形式层面的规则,它的主要任务就是提供这一矛盾的科学处理方法,指导实践。

上面已经介绍了,首先,我们就只正视对联形式层面矛盾的一个方面——对称性,而未能做到真正正视另一个方面——对称性破缺。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不能客观看待矛盾的双方,这就是犯了“一点论”的错误。

如此,我们在处理矛盾的平衡关系时,就经常不能合理掌握其平衡之道。之所以说不合理,就是我们经常不理智地把秤砣往上拨。《联律通则》整体上主张创作严对,就是“使劲往上拨秤砣”的表现。

大家应该还记得,《联律通则》最初的版本是主张“词性一致”“结构一致”的,后来迫于事实,才调整为“词性对品”“结构对应”。我们心里还是希望初学者把对联写得规规矩矩的。

古人在处理对联形式层面矛盾时,则处处透漏着处理矛盾的智慧。比如,“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就是合理处理矛盾双方的典型例子。显然,我们今天制定规则,还没有充分考察好、研究好古人实践中处理矛盾的经验,当好他们的秘书。我们把考察的重心错误地放在了古人已经完成的作品上。

我想请大家站在时间的长度上好好想一想:我们真的希望规则指导一代又一代孩子把对联写得比前人的更规矩吗?这是对联艺术的发展方向么。

结论:应当纠正偏差,以“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思维合理运用矛盾分析法。

三.“形式美法则”未纳入学术法度

此前,对联界经常出现面对一副“争议联”,争鸣得不亦乐乎,最后不了了之的情况,包括本次咱们的微信群里的争鸣,也是如此。这正好说明:我们处理对联形式层面的矛盾,还没有找到真正的法度。比如,通则中说的“词性对品”和“结构对应”的说法,是迫于破缺的压力而选择的退却,却没有明确地描述“平衡之道”,故而很多人问“对品”和“对应”到底应该怎么把握?如何才是恰到好处的“对品”和“对应”?显然,《联律通则》还没有有理有据的回答好这个问题。

那么,对联的“平衡之道”到底该如何描述呢?我们在创作中处理各种矛盾,正确运用矛盾分析法时,肯定要依照语法逻辑的标准、文学艺术的标准来作判断,而在形式层面,还应当运用“形式美法则”来作判断,才能抵达美学层面。三者合一,才是平衡之道。此前,我们缺少的正是美学的标准,而且,我们的行为大多与美学的标准相左。

形式美法则,美学界已经总结出了“对称与均衡”“比例与尺度”“参差与齐一”“调和与对比”“变化与统一”等法则。它们都适用于对联艺术。可是,我们目前的价值观,却全部出现了严重的与之相左的情况。

我认为,高度认识,正确运用“对称与均衡”法则,是对联形式理论体系实现圆融的关键。

“对称与均衡”是美学中重要的形式美法则。均衡,指布局上的等量不等形的平衡。即在实际或假想的轴线或支点两侧形成不等形而等量的重力上的稳定。从美学角度对均衡的理解,就是适当打破平均,于参差中讲究力量相当,使作品形式于变化中实现稳定,于稳定中富于变化,既重心稳固,又生动活泼。

用通俗的话说,对联存在破缺没关系,只要扎好马步,重心稳固就行。明胡应麟《诗薮》云:“对不属则偏枯,太属则板弱。二联之中,必使极精切而极浑成,极工密而极古雅,极整严而极流动,乃为上则。”其实就是对这一形式美法则的精辟描述。

这就会颠覆我们此前的很多认识。

这些年,我根据形式美法则推演出了大约60种新的对仗法则,结果大约有36种在前人的实践中找到了例子,我的论文中列举了8种。这就证明对联艺术确实应当遵循形式美法则,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结论:形式美法则才是对联平衡之道的核心,亦是制定《通则》的关键。

综上所述,正视对称性破缺,我们才能真正做到全面认识对联,正视了对联形式层面矛盾的双方;正确运用矛盾分析法,我们处理矛盾才能做到不偏不倚;运用好形式美法则,我们才能找准对联的平衡之道。

总结论:重构对联形式理论体系,《联律通则》的到位才有基础。

我的观点可能看上去很是离经叛道,惊世骇俗的。但其实,以上三个关键词,都不是我创造出来的。它们都是科学、哲学、美学界早已公认的公理式的东西。我只不过是自认为合理地把它们用到了对联领域。必须承认,《对偶破缺论》只是对圆融的对联形式理论体系的大致描述。它还有很多文章可以做。我在论文中抛出的新的《联律通则》,描述的也只是它的应有结构。具体的条款,当还有很多完善的余地。

在宣传、推介《对偶破缺论》遇到很多人一时不能理解的情况时,我曾说过,我的理论是写给一百年以后的。希望这次参会,能大大缩短这个时间段。

欢迎更多的老师就这个角度与我探讨,促进对联艺术的纵深发展。

谢谢!


附刘可亮获奖论文:

对联格律的对称学基础——论《联律通则》的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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