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我市正式进入森林防火期,秋冬季草木干燥,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现曝光两起发生在我区春季森林防火期的典型案例,希望广大群众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坚决杜绝违规野外用火。
案例一
2024年3月18日,房山区某镇一村民王某某在大风黄色预警和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期间,在耕地内违规农事用火引燃周边杂草,过失引发火灾。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12日处罚。
案例二
2024年3月20日,房山区某乡史某,在承包地内违规农事用火引燃周边杂草,过失引发火灾。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给予史某行政拘留12日处罚。
一图看懂
森林火灾的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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