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历来是烟花爆竹经营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汕尾市应急管理局持续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违法行为。以下为汕尾各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案例:
连日来,陆丰市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重点区域进行巡查,依法查处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1月23日,联合执法组分别在铜锣湖农场湖尾村、铜锣湖村,东海街道六驿村,南塘镇竹坑村打击取缔4处非法烟花爆竹储存、经营窝点,并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依法收缴。陆丰市公安局对相关嫌疑人进行立案侦查。
春节临近,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经营活动日渐增多,安全风险明显加大。陆丰市应急管理部门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物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市民朋友自觉抵制相关违法行为,通过正规途径购买烟花爆竹,并在规定区域内安全有序燃放。接下来,陆丰市相关部门也将强化协同配合,不间断地开展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为市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一个欢乐祥和的社会环境。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烟花爆竹市场安全有序,1月22日,陆河县应急管理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烟花爆竹领域联合执法行动。
执法人员深入烟花爆竹经营店铺、仓库等场所,重点检查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烟花爆竹的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等,并对店内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查看是否存在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产品,确保消费者购买到安全可靠的产品。同时,仔细检查烟花爆竹的储存条件,包括仓库的消防设施、通风情况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等安全隐患。
相关单位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保持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和宣传活动,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有序,为新春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为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做好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2024年12月以来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开展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针对部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为了增加收益,存在侥幸心理,采购和售卖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摩擦型烟花爆竹产品的情况,海丰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社区)进行拉网式排查,于1月9日、22日在附城镇、黄羌镇分别查获一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摩擦型烟花爆竹产品,执法人员立即对这些产品进行了查封和扣押。其中针对附城镇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门店因涉嫌违反《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5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海丰县应急管理局已作出处人民币2000元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22日于黄羌镇发现的违法行为也已立案。
素材来源:陆丰市融媒体中心、陆河县融媒体中心、海丰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