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石有话说丨摩电出行 “头”等大事莫疏忽

政务   2024-11-07 11:15   宁夏  
在我市的大街小巷,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灵活的特点成为许多市民出行的重要工具。然而,我们常常看到一些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者在行驶过程中未佩戴安全头盔,这一现象令人担忧。

从法律层面来看,佩戴安全头盔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者的法定义务。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这一规定的背后,是对驾驶员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和保护。遵守法律规定,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负责。同时,骑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也反映出部分驾驶员安全意识的淡薄。一些人可能觉得佩戴安全头盔麻烦、不舒适,或者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那么倒霉遇到意外。然而,意外往往在不经意间发生,我们不能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只有不断增强安全意识,认识到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做到安全出行。

整治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现象,需要从多方面共同努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这一法规更好地落地落实,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大执法力度,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者进行严格处罚,形成威慑力。同时,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向公众普及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学校、社区等也可以通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让安全出行理念深入人心。对于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来说,更应该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佩戴安全头盔。不要因为疏忽或侥幸而给自己带来不可挽回的后果。另外,市民在选择安全头盔时,要选择质量合格、符合标准的产品,确保头盔能够真正发挥保护作用。


安全无小事,生命重于泰山。我们在享受出行便捷的同时,要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作者 李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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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高司琦
编审:冯晨晨
总值班:赵晋宁
来源: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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