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全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工作交流会在太原召开。“标准地”改革至今,全省共出让“标准地”1796宗,面积13.27万亩;全省工业类开发区全部实现了以“标准地”形式出让工业用地,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标准地”改革之前,工业项目在拿地后才依据相关政策着手开展区域评价和设定控制性指标,且具体审批事项涉及部门多、流程复杂、耗时较长,企业用地面临投入成本较大、评价事项繁杂等问题,工业用地供应亟需提质增效。
为此,山西省于2020年1月全面启动“标准地”改革工作,系统推出“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组合拳,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等9个部门联合成立厅际联席会议,先后制定印发20余份政策文件,确保改革举措在全省落地开花。到2023年底,全省71个工业类开发区7项区域评价已全部完成,推动了工业项目快速落地,提升了集约节约用地水平和土地要素保障能力。
一是引导在“标准地”上建设标准化厂房,项目主体可通过长期租赁或定期回购两种方式实现企业“拎包入住”、即刻投产;
二是把“标准地”出让与“弹性出让”紧密挂钩,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应“标准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企业用地成本;
三是将“标准地”改革融入“地证同交”服务模式,交付用地同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目前,全省已在106宗“标准地”上建设545.26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实现“弹性出让”标准地53宗,面积3100亩;实现“地证同交”368宗,面积2.46万亩。
来源丨山西发布微公号
编辑丨王馨昱
责编丨荆倩
审核丨任昊
校对丨苏建平 李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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