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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部分城乡居民因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
不能继续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而捶胸顿足、后悔莫急!
别急!别急!现在还有机会!
2025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
2024年9月10日至12月25日
若您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保缴费
还可有一次补救机会
我们还设置了补充参保缴费期
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
在此期间,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可以通过原缴费渠道继续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个人缴费标准仍为400元。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除外),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后,将按规定设置参保后三个月(90日)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家属、新生儿、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人员、当年新认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含特困人员、孤儿、城乡低保对象、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等不受缴费期限制,按规定参保缴费后不设置待遇等待期。
还未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请抓紧办理缴费手续,越早参保缴费越早享受医保待遇!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参保登记、待遇享受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保部门咨询。
联系电话:
0937-2655925
0937-2829839
▍编辑:青山 ▍内容来源 | 金塔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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