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建立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库的通知》(赣司民参法字〔2019〕1号)文件精神,上犹县拟选聘第四批县级人民调解专家,通过推荐、评审、选聘等程序,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研究,拟选聘何益平等10名同志为第四批县级人民调解专家,现予以公示:
何益平 上犹县营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田海铤 上犹县营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袁振恒 上犹县寺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胡益峰 上犹县水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刘 将 上犹县安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赖重燕 上犹县紫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刘能活 上犹县社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刘 莉 上犹县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方玉玲 上犹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李舒根 上犹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在公示工作日内通过电话向上犹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反映。联系电话:0791-7135522。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28日。
上犹县司法局
2024年7月24日
来源:上犹县司法局
【居民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就是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管住自己,加强自身防护。自己安全,全家安全,社会也多一份安全。自己防护好,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人负责,更是对社会负责。讲文明,树新风!在家不喧哗,保持邻里关系;不乱扔,不乱画,拒绝公共场所吸烟,遵守交通秩序;小细节记心上,大事情不糊涂;------洁净的空气、幽雅的环境是我们共享的,每个人都应对环境保护尽一份义务;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花香阵阵,鸟鸣声声。------琅琅书声,浓浓情深。大家的老家,要靠大家一起去维护!加油,加油,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