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加强安全保障,防范校外托管风险隐患,现就校外托管事宜,向广大中小学学生家长提醒如下:
一、选择合法机构,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校外托管机构开展经营应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消防验收(备案),提供餐饮服务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校外托管机构服务设施和场所应符合消防、建筑、环保、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家长在选择校外托管机构时,应认真甄别,不参加无证无照经营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外托管。
二、知悉有关政策,提高消费保护意识。按照有关规定,校外托管机构不得开展各项培训活动和学习辅导活动,不得从事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不得提供过夜住宿服务,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的费用。如有体育、艺术、科技、学科类培训需求,请选择有办学许可证的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建议家长理性缴费,与校外托管机构签订托管服务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与责任及收退费办法,并保留好合同文本及缴费发票,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抵制违规托管,共同营造良好环境。广大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如发现校外托管机构存在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提供餐饮服务、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一次性收费超过3个月、开展文化教育培训、提供过夜住宿服务、聘用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工作人员和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请向属地有关部门投诉举报或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肃查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
孩子们的平安健康,是大家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手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构筑更加坚固的安全防线。
感谢您的支持!
来源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 | 万春苗
校对 | 袁宝艳
审核 | 李俊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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