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努力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本院决定对下列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予以曝光。曝光人员应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视情节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拒不履行、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社会公众可对被执行人下落、财产线索
以及违反规定进行消费行为进行举报,
对举报人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745-2405815
★ 贺遵庆:推动“走找想促”常态长效 助力怀化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来源:靖州法院
编辑:韦平安
一审:李永华
二审:李志成
签发:廉世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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